新报讯【记者 王婷】去年央行5次提高住房贷款利率,从今年1月1日起,市民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经按照新标准执行。细心的市民可能已经看出,如果按照
等额本金方式还款,在今年全年的还款计划中,今年2月的还款金额最高。
据了解,由于从今年1月开始,市民每月就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偿还自己的住房贷款,很多市民都到银行打印了自己今年12个月的还款计划。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市民有的已经发现,自己的还款计划中2月份的应还款金额超过了1月份,是全年中金额最高的一个月。既然按照等额本金方式还款,每月的还款金额应该递减,为什么2月份的应还款额反而超过了1月份呢?
建行人士告诉记者,银行计算房贷利息时,使用的“还款月”概念并不等同于日历上“自然月”的概念。假设一位市民在与银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时,规定了每月12日是还款日,那么一个“还款月”就是从这个月的13日到下个月的12日。
新的房贷利率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,1月份的还贷利息实际是分段计算的。也就是去年12月还款日以后的几天仍按照原先的利率计息,今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的这几天按照新利率计息,两部分利息加起来,就是今年1月的还款利息。今年1月还款日以后到2月还款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息,则是2月份要偿还的利息。由于2月份的还款利息全部按新利率计算得出,而1月份的还款利息中有一部分是按老利率计算的,新利率比老利率更高,所以2月份还款利息高过了1月份,以后各月则开始逐渐减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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