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太原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,城市周边的许多村庄被纳入了城区范围,融入了城市体系。但城中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日前却成为了让环卫部门头痛的难题。
费用征收遇尴尬
2007年4月,太原市将城中村纳入城区管理范围,开始对城区内74个城中村征收垃圾处理费。收取的费用直接交入市财政部门,之后,政府部门将收取的费用再全额返还到村内,用于日常的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。
但是,截至年末,环卫部门城中村征收垃圾处理费仅60余万元,征收率仅为15%左右。据了解,目前六城区内的城中村每日产生200余吨生活垃圾,在不计清扫保洁、垃圾中转站等耗费的情况下,每年就清运费一项就需要资金150余万元。
村民认识不到位
提起城中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情况,太原市环卫局征费处刘小宁处长说,“因为许多城中村以前一直是自管、自运、自扫,现在许多村民对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认识不到位,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。”另外,还有部分人持观望态度,以种种理由推诿,增加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难度。在征费对象方面,也存在一定的“盲区”。
据介绍,“城中村许多村民都是以出租房屋为主要收入来源,一个院子或一栋楼内原则上是一户,但实际上里面可能住有数户甚至数十户,而处理费的征收只能按照每户每月5元征收。”
征费办法待细化
征收方式上,环卫部门有关负责人说,“难度很大,主要是缺乏切实可行的征费手段。”我太原市采取的是市环卫局将征费任务下放至城区环卫分局,而后城区环卫分局下放到街道办事处,再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征收。
从数月的征费情况看,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城中村,村委会便直接代替村民交纳;而在许多城中村,只能是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征收。在征费过程中,如果遇到拒绝缴费的情况,工作人员只能是苦口婆心地去说服,别无他法。
城中村的卫生环境对全太原市市容整体形象有着直接的影响。为此,城中村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题亟待破解。“垃圾谁产生,费用谁承担”,城中村收费办法有待细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