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奴,顾名思义也是房子的“奴隶”。按道理说,我都给你当奴隶了,好歹跟着你要有“肉”吃吧。可是情况恰恰相反,“肉”奴隶们是一口没吃上,还要把辛辛苦苦赚到“肉票”拱手送给别人。
有人说了,不对啊!买了大房子(哦,不对,应该是把自己卖给了大房子),我就会生活的更舒服,生活品质就会更高,我吃到“肉”了啊。
但是事实是这样吗,看看《广州日报》报道的“万元月供族”的生活写照:
“小孙夫妇在2003年楼价低谷时,两个人靠家里资助买了一套一房一厅的小户型。为了迎接孩子的诞生,他们在今年8月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小三房,总价120多万元,三成首付将近40万元,贷款80多万元,月供差不多7000元。两夫妻的收入一半都贡献给了月供。小孙说,现在精神负担很大,两人很少在外面吃饭,有时连坐公交车都觉得费钱。”
瞧瞧,月薪万元的高薪家庭,连坐公交车都觉得费钱,更何况那些占中国总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了。请问,这个“肉”你吃的新鲜吗,好吃吗?这就算吃上“肉”了?答案不置可否。
都当了“奴隶”了,还要饿肚子,还有没有天理了!于是终于有人要站起来反抗了,比如:2006年4月,反对高房价的“英雄”邹涛同志发起了一场“不买房行动”,当时他那句“为了不做‘房奴’,为了一辈子不要再背负沉重的债务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在近3年之内不要买房。”的豪言壮志至今余音犹存。可是结果怎么样?凉的比热的都快!
虽然邹涛同志看到了房价的不合理性,看到革命的必然性,但是他忘了鲁迅先生的教导“在中国,只有做了奴隶与做奴隶而不得的两个时代”。解放了,开放了,人民做奴隶而不得了,没主子的话可听了,怎么办?!难受啊!这时候天空一阵巨响,商品房应运而生,人们终于松了口气,终于又可以做“奴隶”了。要不怎么说,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,可怜了邹涛他老人家革命失败之后,只得卷了铺盖回了湖南老家当了农民,以天为盖地为庐去了。
如今,越来越多的人自愿把自己卖身给房子,确切的说,卖身给房子及其背后的开发商、炒房客和其帮凶部分地方政府、代理销售商们,把他们的胃口越喂越大,房价也就越来越高。自己开始承受不了,于是怨声载道,血泪控诉,好象有谁逼着让他去承受这高房价似的。
其实愿意当“房奴”,甚至敢于想当“房奴”的人,他们的居住环境不知道要比民工好多少倍。住着五十平米的房子,惦记一百平米的,有了一百平米,又开始想要二百平米的,你到底住多大地方算大,算舒服?!
又有人说了,我只不过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,居者就应该有其屋,难道我错了吗?
当然没有!你买不起新房,可以买旧房,买不起旧房子,可以租房住,可是大部分的购房者都被“私房观”“面子观”给冲昏了头脑,有其屋,光住进去还不行,这房子还一定要是我的。
想开了吧!等你为你的大房子还完了几十年的贷款,把本应该你吃的“肉”亲手喂到开放商的嘴里之后,也差不多该到了住那个“小匣子”的时候了。
于是你才恍然大悟,房子啊,原来跟着你是没有“肉”吃的!可惜,晚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