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“最贵钉子户”:“卖我的东西,却不让我知道。这是哪门子道理?”(南方周末)
蔡珠祥、张好莲1997年在宅基地上建起了自住加出租的六层小洋房,造价120万元。此后,每月一万多元的租金成了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。蔡珠祥1972年赴港谋生,获得香港居民身份,却失去了股民资格,没有了村集体经济的分红。2005年11月11日,蔡珠祥从《深圳特区报》看到了政府核发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项目《房屋拆迁许可证》的公告。此时村人才得知,早在2004年10月15日,蔡屋围集团公司和京基公司签了房地产开发合同,近4.6万平方米土地(包括宅基地)已全部被卖掉。
蔡珠祥和多数村人被激怒了:“卖我的东西,却不让我知道,这是哪门子道理?”
开发商京基公司与业主蔡珠祥、张好莲夫妇僵持了一年多,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。9月22日,一千两百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。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下保障私人物权的胜利,有人认为这是滥用权利的漫天要价。网上有人称他为刁民,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赔偿会阻碍城市建设。蔡珠祥辩解:“我认为,我所做的,只会让政府在以后的拆迁中做得更规范,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利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