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北京科普动漫创意大赛公告
一、活动背景:
“2008北京科普动漫创意大赛”于2008年7月15日正式启动。活动面向全国动漫爱好者、专业机构征集科普动漫作品,通过喜闻乐见、生动活泼的动画、漫画形式,旨在普及科学知识、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。
二、组织结构:
主办单位: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
承办单位:北京科普发展中心
执行单位:中漫网(北京中雅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)
支持单位: 中央美术学院
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
中国美术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
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
清华大学美术学院
北京大学艺术学院
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学院
上海电影艺术学院
上海同济大学视觉与传媒艺术学院
东北大学艺术学院
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
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游戏研究中心
北京火星时代科技有限公司
上海电影艺术学院动漫产业研究所
上海今日动画公司
上海刀刀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天津神界漫画公司
苏州汉文动画公司
水晶石科技有限公司
漫友文化传播机构
神笔动画集团
香港多莱宝授权(国际)有限公司
香港专利授权及特许经营协会
(排名不分先后)
支持媒体:科幻画报杂志
漫画世界杂志
漫友杂志
知音漫客杂志
饮食科学杂志
排名不分先后)
三、大赛主题:
动漫人人爱,科普我参与
四、活动时间:
征集期:2008年7月15日——2008年11月30日
评审期:2008年12月1日——2008年12月20日
五、注意事项:
1.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集体创作。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,一律取消参赛资格。
2.主办方可使用获奖作品从事社会公益性活动。
3.参赛和评审的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。
六、作品要求:
1.内容围绕生活中科学发展、科学传播的热点、焦点问题进行创作,紧扣“动漫人人爱,科普我参与”的主题。
2.通过自身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与体验进行创作。
3.作品要具有科普性、创意性。
4.参赛作品要立意新颖、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、文字规范。
5.不得有涉及色情、暴力等任何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行为。
七、作品类别及格式、评审要求:
1.动态作品(即动画,包含电视动画、网络动画、FLASH动画)
作品时间长度不限,建议30秒-3分钟,flash动画作品须提交SWF及相应的FLA源文件两种格式;三维动画作品提交MOV格式。选取一帧代表性画面并截图处理成作品的索引图像(尺寸:130*100 格式:GIF及JPG格式各一幅,大小:20K以下),如果选择邮寄方式递交,则一律使用光盘,并附作者详细文字介绍、创意说明等。
2.静态作品(即漫画,包含单幅漫画、四格漫画、多格漫画、插画)
作品尺寸为A4,图片为tiff及jpg格式,一律要用钢笔(彩色及电子格式稿件除外)绘制,手绘稿需保存原稿,扫描后上传参赛;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;参赛作品如果选择邮寄方式递交,则一律使用光盘,并附作者详细文字介绍、创意说明等;不接受单独的打印稿。
3、审评:
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评估,选定入围作品,并同时在北京科技报和网络上联合发表。
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入围作品名次。由北京科技报和中漫网共同发布获奖者名单、主办方发放奖金及证书。
来稿优秀作品定期在中漫网及合作媒体展示、播放、宣传推广。



















